江海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海公司)2008~2009年对华夏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夏公司)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:
(1)2008年3月1日,江海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华夏公司股份,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。江海公司持有的股份占华夏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%,对华夏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,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。华夏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。2008年3月1日,华夏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为9150万元,其中股本为5000万元,资本公积为1800万元,盈余公积为1200万元,未分配利润为1150万元(其中100万元为 2008年1~2月份实现的净利润)。
(2)2008年5月1日,华夏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。
(3)2008年6月10日,江海公司收到华夏公司分派的2007年度现金股利。
(4)2008年11月1日,华夏公司接受红星公司捐赠的一项新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。华夏公司未从捐赠方取得有关该固定资产价值的原始凭据,该固定资产当时在市场上的售价为200万元(含增值税额)。华夏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%。
(5)2008年度,华夏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。
(6)2009年5月2日,华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,审议董事会于2009年4月1日提出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。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:按净利润的10%提取法定盈余公积;按净利润的5%提取法定公益金;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。该利润分配方案于当日对外公布。
华夏公司董事会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:按净利润的10%提取法定盈余公积;按净利润的5%提取法定公益金;不分配现金股利。
(7)2009年,华夏公司发生净亏损500万元。
(8)2009年12月31日,由于华夏公司当年发生亏损,江海公司对华夏公司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降至1790.8万元。
要求:
编制江海公司对华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。
(“长期股权投资”和“资本公积”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;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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